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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北京帝维代理:鲜丰水果股份有限公司其第75993742号“水果码头 FRUIT WHARF”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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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北京帝维代理:鲜丰水果股份有限公司其第75993742号“水果码头 FRUIT WHARF”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2024年5月11日,我司收到鲜丰水果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其刚刚驳回的第75993742号“水果码头 FRUIT WHARF”商标复审,驳回理由为近似。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详细对比见下表:

 

 

申请商标

 

 

 

引证商标

 

 

 

依据《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的规定: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时,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和认知力为标准,采用隔离观察、整体比对和要部比对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同时考虑商标本身的显著性、在先商标知名度等因素判定是否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具体到本案分析如下:

     

         【显著部分及呼叫】

 

商标的显著部分是指在商标的整体构成中处于支配地位、决定商标的整体形象并对商标起主要识别作用的部分。显著部分在商标给人的整体印象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因而在判断商标近似时应占有更大的权重。

在实践中,鉴于图形设计的表达方式千变万化,即使是同一事物对象,都可以被设计成有一定区别的不同图案,而被应用在不同的商标中,并且由于每个人对图形的直观感觉不同,会造成不同的主观判断结果,因此,对于含有明确文字的商标标识,文字是商标的显著部分,其原因在于文字商标的优点是含义明确,最主要是便于购销中的“呼叫”。尤其是当消费者不是直接面对相关商品和商标(如电话购物)时,文字部分的重要性会明显超过图形部分。

商标作为商品质量的一个“不出声的宣传员和信使”,若各个商标具有不同的显著部分,则自然而然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不会造成公众的误认与混淆。

具体到本案中:

申请商标是图文组合的商标,以汉字“水果码头”为显著识别部分,根据汉字进行呼叫,识读为“shuǐ ɡuǒ mǎ tóu”。

引证商标是单纯的图形商标,以图形为显著识别部分,无法进行呼叫。

可见,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显著部分及呼叫内容区别明显,根本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商标含义】

 

申请商标“ img4 ”是由汉字“水果码头”及其对应英文“FRUIT WHARF”和图形构成的组合商标,整体构成要素丰富,设计新颖。

首先,“码头”是一个充满活力和多元文化的场所,它汇聚了来自不同地方的人和货物。这也为商标赋予了开放、包容和创新的寓意表明品牌愿意接受各种挑战和机遇,不断发展和创新。

其次,“码头”也代表着稳定和安全。在海洋或河流中,码头是船只停靠、装卸货物的安全之地。因此,将“码头”作为商标的一部分也暗示着品牌追求稳健经营,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稳定的产品或服务。

最后,“码头”通常被视为物流、运输和交易的枢纽。在商标中,它象征着连接和交流的桥梁。

综上,码头的寓意包括连接与交流、稳定与安全、开放与包容等方面。

而“水果”本身代表着新鲜、自然、健康和美味,这赋予了商标积极、正面的形象。图形部分刻画的是“马头”的图案,为汉字部分的谐音,与汉字相呼应。

因此,消费者在看到“水果码头”这个商标时,能够立即联想到品牌所代表的新鲜、健康和便利,从而增加对品牌的信任和好感度。是一个富有创意和内涵的商标。

引证商标为单一的图形商标,整体无明确的设计来源。所以,引证商标 1 有且仅有品牌含义。

综上,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含义方面区别明显,根本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商标外观】

 

申请商标“img5是由汉字“水果码头”及其对应英文“FRUIT WHARF”和图形构成的组合商标,整体呈左右结构。

图案部分——马头位于画面中央,朝向左侧,形成了一种稳定的构图。它的身体主要以灰色为主色调,与黑色的鬃毛和尾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增强了视觉冲击力。这种颜色搭配简洁而不失层次感,让马头形象更加突出。马头的细节处理也非常到位。眼睛细长而犀利,透露出一种平静而敏锐的神情。鼻子呈椭圆形,与真实的马鼻形状相似,增添了形象的逼真感。耳朵直立,给人一种警觉和机敏的感觉。整个马头形象线条流畅,没有多余的装饰,简洁而不失美感。整体上,这张图片的马头卡通形象呈现出一种现代而简洁的设计风格,色彩对比鲜明,线条流畅,让人一眼就能被吸引。

汉字部分——由“水果码头”四个汉字构成,造型秀美适意,笔画流畅,点画呼应,舒缓自如,具有较强的动势美感。

英文部分——由“FRUIT WHARF”两个单词构成,横向排布,所有字母大写书写,字体朴实端正,笔法舒展有力,流畅自然,结构匀称。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申请商标呈“img6”,图形部分着以金色,外侧的线条着以蓝色,使图形整体色调显得更加沉稳大气,汉字及其对应英文部分为白色,给人一种立体的视觉效果。

引证商标“img7”展示的是一个简洁而抽象的设计,中心是一个由黑色线条勾勒出的马头形状。马头周围是两个半圆形的波浪状图案,颜色为白色。整个设计被放置在一个更大的圆形框架内,这个框架的颜色也是黑色。整体上,这个图形给人一种动态和力量的感觉。

综上,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外观方面不同,所呈现出的视觉效果不同,根本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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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企业品牌发展,义不容辞,经过6个月的审理,最终获得了商评委的认可,我司衷心为客户感到高兴,申请商标不易,只要有机会一定要坚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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