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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北京帝维代理:江苏港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第74380946号“凯捷汛 KAIJIEXU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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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北京帝维代理:江苏港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第74380946号“凯捷汛 KAIJIEXU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2023年12月21日,我司收到江苏港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其刚刚驳回的第74380946号“凯捷汛 KAIJIEXUN及图”商标复审,驳回理由为近似。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详细对比见下表:

申请商标

74380946

img2

引证商标1

60404168

img3

引证商标2

3823969

img4

 

 

1、具体到本案中,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整体外观上均不相同,不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识别重点、商标构成及整体外观上不同:

申请商标img5为组合商标,采用上图下文的书写方式,图形以“K字母为基础加以设计而成,与下方的汉字“凯”相对应,且图形飘逸自然,整体呈现条状,整个设计构思巧妙,下为汉字“凯捷汛”,下为拼音“KAI JIE XUN”,整体相对排列,采用黑体字书写,笔画粗细基本相等,方头方尾,端庄平整,转角处不留顿角,浑厚稳健,庄重有力而醒目。根据中国消费者的阅读习惯,汉字“凯捷汛”为其识别重点。

 

引证商标1、2的权利人均为“李宁体育(上海)有限公司”,商标整体为纯图形商标,是为字母“lining”的简笔字的设计,标识整体呈现长条的勾状,商标设计简单、大方。

 

对比后发现

从识别重点上来看,申请商标的识别重点为汉字“凯捷汛”,引证商标1、2的识别重点为图形,二者从识别重点上很容易区分,申请商标的图形只是作为修饰,并且二者从整体外观、图形、构成上区别较大,不构成近似。

 

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具有较大的识别重点、构成、外观差异,缺乏构成近似商标的基础,共存于市场上不会导致任何的混淆及误认的可能。

 

2、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具体含义上不同:

 

申请商标为“凯捷汛”,其中的“凯”具有“凯旋”之意,寓意申请人迎来生意上的胜利,“捷”代表快捷,表示申请人产品的便捷性,“汛”本义是指“洒水”,表示出申请人产品低廉的价格,因此,“凯捷汛”寓意申请人产品以便捷性和低廉的价格在市场上获得了胜利,给人留以深刻的印象。 

 

引证商标1-2“图形”以字母“lining”为基础加以设计的,其取自权利人“李宁体育(上海)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其目的是加强商标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与申请商标所表示的含义方向完全不同,所以与申请商标中的含义不同,不构成近似。

 

故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具体的含义上差异明显,申请商标的申请注册完全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与引证商标缺乏构成近似商标的基础,共存于市场上不会导致任何的混淆及误认的可能。

 

 

3、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具体呼叫上不同:

申请商标根据其汉字呼叫为:凯捷汛,发音为:

 

引证商标1-2根据企业字号呼叫为:李宁,发音为:

 

故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具体的呼叫上差异明显,申请商标的申请注册完全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与引证商标缺乏构成近似商标的基础,共存于市场上不会导致任何的混淆及误认的可能。

 

综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仅仅在商标整体构成、外观上有一定差别,二者在含义、呼叫上也有着天壤之别,消费者及大众能够辨别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是两个不具有任何关联性的品牌,来自于两个不同的品牌主体,显然,以一般大众的注意力为标准,是完全可以区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根本不会产生误认、混淆。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构成近似商标。

 

 

 

 

 

    助力企业品牌发展,义不容辞,经过7个月的审理,最终获得了商评委的认可,我司衷心为客户感到高兴,申请商标不易,只要有机会一定要坚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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